各相关单位:
现将《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度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申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国家档案局有关要求,认真组织本单位档案优秀科技成果申报工作。
一、成果要求
1.拟申报的优秀科技成果应为完成立项、验收程序的非涉密科技项目成果,符合《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励办法》(档发〔2018〕17号)第五条奖励范围的规定,且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验收。
2.本次成果申报工作将通过国家档案局“全国档案科技管理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1.saac.gov.cn)进行,不报送纸质材料。
二、工作安排
1.符合申报要求的申报单位请于9月18日前登录通过“全国档案科技管理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1.saac.gov.cn)(以下简称平台)完成申报项目信息填报工作,确认无误后向省档案局提交,逾期将无法进行申报。
2.9月21日至30日,推荐单位须通过平台完成成果审核和推荐工作。
3.首次参与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单位请提前登录“全国档案科技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申请系统用户名和密码。
三、推荐要求
1.各推荐单位应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开展成果奖励申报,明确申报要求,鼓励各单位积极申报。
2.各推荐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励办法》中的成果推荐条件和要求等相关规定,认真做好成果的筛选把关和组织推荐工作。应重点推荐已转化应用并取得良好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科技成果。
科技信息化司科技管理处联系电话:010-55605255、55605254、63093016
省档案局联系人:姜潮洋
省档案局联系电话:024-23872925
科技处联系电话:024-58104070
科技处电子信箱:situkj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