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通告 > 正文

关于开展“科普辽宁”创作扶持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关于开展“科普辽宁”创作扶持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6-04-02 】

有关单位:

现转发辽宁省科学技术学会《关于开展“科普辽宁”创作扶持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为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 进一步推动科普传播资源和科普创作人才队伍建设,培育优秀科普传播品牌,省科协将组织开展“科普辽宁”创作扶持工作。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面向全省从事科普创作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

1.各级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科普教育基地,科技馆,农技协,融媒体中心,出版单位等 组织和单位。

2.从事科普创作的科技工作者、科普工作者、媒体从业者等团队和个人,且有相关依托单位。

二、申报时间

2026年4月1日至5月5日

三、申报条件

 1.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和相关行业规范。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记录。

3.热爱科普工作,弘扬科学精神。具备较强的专业知识水平 和科普创作能力,能够准确把握科普创作方向,能将科技知识转 化为通俗化科普内容。

4.具有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工作人员和基础条件。

5.两年内被省科协通报并限期整改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项目

6.申报单位或个人已在“科普中国”平台注册并运营科普号 (地区为辽宁省),并成功发布原创科普资源不少于3个。

四、项目内容

项目择优扶持专业能力强、科普经验丰富、创作内容传播效应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并给予一定项目经费支持。项目承担单位 和个人按照申报内容有序开展科普资源创作和传播工作。

(一)作品类型

 科普视频。单个或系列短视频,单个时长3-5分钟为宜,分辨率不低于1080P,码流不低于5-8M/s,画面干净,配音清晰,字幕规范,不插入任何商业广告。

科普图文。字数不限,单篇1000-3000字为宜,深度图文不超过5000字,内容逻辑清晰、语言通俗、图文并茂,易于互联网传播

科普挂图或漫画。篇数不限,分辨率不低于1280×720像素,内容信息准确、设计美观,能完整表达科普知识点。

(二)作品选题

选题内容可围绕“四个面向”,需贴合社会需求和科技发展,包括解读国家战略、剖析前沿科技、回应社会热点、宣传科学人 物、普及应急知识、澄清科学谣言等,围绕人工智能、信息技术、航天航空、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军事科技、高端装备、 量子科技等前沿科技领域,以及防灾减灾、食品药品安全、数字素养、生命健康、乡村振兴等大众科普方向,兼具引领性、科学 性、思想性、艺术性和传播性。

(三)数量和时限

每万元经费资助短视频不少于20个,或图文不少于20篇,或挂图漫画不少于10套。可按项目金额组合多种类型申报。全部作品于2026年11月30日前通过“科普中国”科普号发布并通过平台审核。

五、经费使用

1.每项目经费资助2万元,一次性拨付项目承担单位或个人依托单位。

2.项目承担单位或个人依托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财务规章制度使用和管理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挤占、截留和挪用。

六、有关要求

1.省级学会、市科协、高校科协等有关单位充分发挥组织优 势,积极动员本领域、本地区具有科普创作意愿和能力的单位和个人注册“科普中国”科普号,推荐申报项目。

2.扶持作品的创作思路、内容、素材均须为原创,无版权争议,未剽窃、抄袭、侵占、篡改他人作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规范使用地图素材,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需按规定标注标识。违反相关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被资助资格,相关责任由创作者承担。

3.不得用4月1日前已在“科普中国”平台发表的内容申报本项目。

4.不得用已获得各级科协及事业单位经费支持的内容申报本项目。

5.申报单位和个人填写项目申报表(附件),联系省级学会、市科协、高校科协推荐申报,并于5月5日前将项目申报表电子版 (word版和盖章扫描pdf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可于5月6日10:00前送至科技处。


 联 系 人:王老师

咨询电话:024-58104070

邮   箱:situkjc@163.com



                                                                       科技处

                                                                     2026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