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按照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充分发挥各领域专家在评审、咨询、决策等方面的智力支撑作用,提升评审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精准性,面向有关单位征集各领域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各单位可广泛推荐技术、管理、财务、法律等领域的专家学者和专业人才。
二、专家主要职责
入选专家将纳入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评审专家库,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1.参与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等优质中小企业的评审、核查和评价工作;
2.参与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课题的研究、咨询和论;
3.参与中小企业相关的规划、标准、规范的制定和修订;
4.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处委托的其它相关工作。
三、入库专家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资格,并在中国大陆境内居住和工作。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作风严谨,客观公正,廉洁自律。
2.业务能力强: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或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国内外相关领域或行业的发展动态,熟悉相关政策、标准和法律法规。技术专家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于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国家认可的专业执业资格。财务专家应具有相关高级技术职称,或具有注册会计师等资格。对于在行业内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专家,或在企业担任高级管理职务、核心技术负责人的,可适当放宽职称要求。
3.健康状况佳: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两院院士、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等权威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身体健康,能够胜任评审、咨询、调研等工作,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参与相关工作。
4.纪律意识强:无学术道德问题、违纪违法行为和失信记录,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四、推荐程序
1.个人申请与单位推荐:采取个人自愿申请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符合条件的专家需填写《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专家入库申请表》(见附件),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确保信息真实有效。
2.材料提交:请各单位推荐不超过10名专家,并于3月4日(星期三)下班前将入库申请表PDF版(加盖公章)及可编辑word版(命名为“单位+姓名+擅长领域”),发送至科技处邮箱:situkjc@163.com。
3.资格审核: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处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择优确定拟入库专家名单。
五、专家管理
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和专家参与情况,定期对专家库进行调整和更新。对在评审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反回避规定等行为的专家,将取消其专家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
联系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处赵双
联系电话:024-86906664
联系人:沈阳工学院科技处周山水
联系电话:024-58104070
附件: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评审专家库入库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