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文化艺术实践创新类课题”是沈阳市社科联为不断满足人 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按照基层“点单”,老师“接单”, 群众“评单”的模式开展的实践创新类课题,现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项目类型为社科联项目,课题类别为一般课题。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人须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有文化艺术专长,愿意深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街道社区等基层开展实践活动。
2.申报人限为1人,只可申报1项实践课题,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申报,且须真正承担课题组织和研究工作。课题组成员(含课题负责人)不得超过8人,且同一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2项课题。
3.以开展活动、表演、展览、讲座、培训等形式开展实践课题,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书法、国画、油画、版画、水彩、雕塑、陶艺、摄影、摄像、手机拍摄剪辑、染织服装、室内设计、环境设计、美术鉴赏、美术史、收藏与鉴定、朗诵、诵读、声乐、合唱、舞蹈、钢琴、插花、瑜珈、模特、礼仪、心理健康、非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内容。
4. 申报人从以上内容选择题目上报课题,然后实践场地从所 报课题中选择老师,选定后确定时间开始实践活动。
三 、成果要求
1.文化艺术实践创新类课题开展内容以实践需要为主,大家 可在本课题范围内,根据实践需要灵活调整具体实施内容。
2.根据实践需要,结合老师所报课题,我们将相关实践课题 安排到实践场地,老师按通知要求在规定地点开展实践活动。上 一年度已经开展实践课题,在取得实践场地的同意后,可继续在此场地开展实践课题(需在《课题申报书》上相应位置注明)。
3.文化艺术实践创新类课题要求在指定地点开展活动不少于15课时,活动满意率应高于90%。活动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次数,但原则上一天安排课时不能超过3课时。
4.每天活动后,请将《文化艺术实践创新类课题反馈表》由实践地点填写授课满意率,并盖实践地点或其上级单位公章,原 则上一天活动需要填写一张《文化艺术实践创新类课题反馈表》并盖章。
5.每次开展活动必须拍摄照片,开展活动时,如有电子屏,请在题目前加上“2026年沈阳市文化艺术实践创新类课题”,如“2026年沈阳市文化艺术实践创新类课题-声乐基础知识”,如无电子屏,可在课件上标注。
6.文化艺术实践创新类课题需要发布一次媒体新闻,为市级 及以上官方媒体(含官方网媒),报道内容为所开展的实践活动,并在发布前通过邮箱报市社科联科普工作部审核稿件(稿件请留下联系电话,并注明拟报道媒体)。
7.实践活动产生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获得各界广泛赞誉,被《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 是》和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等国家级媒体报道,将评为“优秀”等次;实践活动取得了积极的社会效果,受到参与群众的普遍欢迎,在《沈阳日报》和沈阳电视台沈阳新闻栏目及以上官方媒体报道的,将评为“良好”等次;本条内容均不包括网媒。
8.课题期限一般为1年。如未按期提交结项材料者,可提交1次延期申报,原则上延期1年。延期后,仍未完成,按撤项处理。撤项课题负责人,取消个人5年申报资格。
四 、申报办法
1.申报时间
2026年1月6日至1月13日,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要求
各课题组要认真阅读通知,按要求如实填写《沈阳市文化艺术实践创新类课题申报汇总表》和《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年度立
项课题申报书》,纸质版1份,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统一报市社科联。纸质版报送至科技处,电子版(word格式和盖章后扫描PDF 格式)打包压缩并标明单位+姓名,发送至电子邮箱。
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好申报人管理审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有关要求,严格审核项目申报书内容, 严禁弄虚作假。申报材料须经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完成申报,并 承担信誉保证。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58104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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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
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