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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辽宁省教育厅组织开展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关于转发辽宁省教育厅组织开展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5-10-29 】

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512),现组织各单位开展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本届评奖受理成果范围包括30个学科,其中教育学单设“教育科学研究”专区。

省教育厅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处受理高等学校除教育学以外29个学科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以下简称29个学科成果奖的申报工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省内高校、各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沈抚示范区教研室申报的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以下简称教育学专区成果奖的申报工作。

二、申报限额

本届成果奖采取限额申报,择优推荐,统筹使用推荐名额。

29个学科成果奖沈阳工学院限额2个;

教育学专区成果奖沈抚示范区1

三、申报要求

1.奖励范围、奖项设置、申报资格、参评成果要求、评审标准以及申报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参见附件4附件7

2.29个学科成果奖申报者,访问(无需登录)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下载《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按要求填写、打印后提交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申报评审表》启用2025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通过校内评审的成果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填写学校审核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后统一上传到申报系统中。

3.教育学专区成果奖申报者,访问(无需登录)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主页https://onsgep.moe.edu.cn评奖申报系统通知公告栏,下载《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专区申报评审表》),填写后提交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本市教科规划办。申报人填写《专区申报评审表》需要使用Windows版本的微软Word“页面视图”高版为“打印布局”模式下进行操作,否则可能遇到异常报错不能使用WPSMacOS版的Word。教育学专区成果奖申报者和市级教科规划办以及高校均无需登录申报平台上传材料。

4.申报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成果奖的申报工作,对申报人的资格和成果意识形态进行严格审查,担负相应责任。主要审核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成果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成果是否涉及国家秘密;申报人资格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推荐材料是否真实等。并对通过审核的成果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未经公示或公示异议尚未完成核查处理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随同材料分别报送《××高校(市)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推荐函》(以下简称《推荐函》),《推荐函》模版参见附件3

5.本届成果奖省教育厅和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将进行二轮公示。第一轮公示是按照申报限额完成对申报成果的推荐后进行,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第二轮公示是在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和全规办对报送的推荐材料初审后,省教育厅和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对初审结果进行第二轮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6.依据29个学科成果奖实施办法要求,相关高校报送材料包括以下纸质版:

①《申报评审表》填写学校审核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10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②著作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4份,须在每份成果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辽宁省教育厅、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③论文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一式10可用复印件。论文类成果材料须包含所在期刊封面、目录页、版权页和论文全文,咨询报告类成果须包含咨询服务报告和采纳证明;

④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及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⑤加盖单位公章的《推荐函》。

7.依据教育学专区成果奖实施办法要求,相关单位/部门报送材料包括以下电子版:

①《专区申报评审表》WORD版及填写单位/部门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的PDF版;

②成果全文PDF版、佐证材料PDF版。要注意单个WordPDF文件不能超过50M若大于50M则分为两个文档;

③《专区申报汇总表》WORD专区申报汇总表可在申报平台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④加盖单位/部门公章的《推荐函》PDF版。

以上电子版以申报者姓名、单位/部门命名,发送至省教科规划办邮箱,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四、注意事项

历年评审过程中发现过以下问题,请各单位肩负起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把好此类工作的初审关,确保工作质量,避免出现同类问题。

1.申报者资格不符合要求,例如申报者不是成果第一署名人,且没有征得其他作者同意。

2.成果材料提供不全,如论文只有第一页,无其他正文。

3.语言表述导向性偏差,表述偏激,有悖正向目标和社会发展的要求,涉政表述错误或不规范。

4.材料填写不完整,如“单位意见”部分只有盖章,没有审核意见、签字;申报表格中“成果字数”没有数量单位等。

五、申报时间

1.各二级学院须在113日前完成线上提交,并将本单位纸质申报材料送交沈阳工学院科技处

联系人:周老师 ; 联系电话:024-58104070

电子邮箱:situkj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