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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文化遗产数字传承重点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来源:关于开展文化遗产数字传承重点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5-06-19 】

各相关单位:

现转发中央宣传部文艺局《关于开展文化遗产数字传承重点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相关工作部署,扎实推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加强文化遗产 数字传承,进一步坚定文化自信、赓续中华文脉、弘扬中华文化、传播中华文明,经批准,中央宣传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等部门启动实施文化遗产数字传承计划,现就文化遗产数字传承重点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请各省(区、市)党委宣传部协调当地文物、住房城乡建设、文化和旅游等部门,聚焦文物古迹、古老建筑、名城名镇、历史街区、传统村落、文化景观、非遗民俗等文化遗产的系统性保护、传承和展示、推广,征集一批文化遗产数字传承重点项目。

1.文物部门:主要征集文物数字化保护修复、考古发掘、资源管理、监测评估、安全监管、展览展示、传承利用、交流互鉴和文博单位数字化建设等方面的重点项目。

2.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主要征集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历史建筑、传统村落等聚落遗产数字化保护管理、规划设计、动态监测、安全监管、智慧运维、展示推广、合理利用、交流互鉴方面的重点项目。

3.文化和旅游部门:主要征集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活态传承、展示传播、合理利用等方面的重点项目。

二、征集类别及数量

本次征集的文化遗产数字传承重点项目包括两类:一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已完成或正在推进的项目;二是计划开展的项目。其中,已完成或正在推进的项目主要用于编写《文化遗产数字传承经典案例选编》;计划开展的项目主要用于起草编制《文化遗产数字传承三年行动计划》。各省(区、市)推荐的每类项目不超过3个,共计不超过6个。

三、项目报送

1.推荐的已完成或正在推进的项目,要突出创新性、示范性、引领性,文风突出鲜活性、叙事性,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材料翔实,不搞大而化之,避免面面俱到,防止写成一般性的工作总结或成就宣传;撰写体例包括标题、引言、主要做法和启示与思考等内容;每个项目总字数控制在4000字以内,附300字左右简介。

2.推荐的计划开展的项目,要充分论证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提交材料需包括项目的重要意义、总体目标、实施依据、主要内容、资金来源等方面;每个项目的字数控制在4000字以内,附300字左右简介。

3.请各相关部门7月1(星期二)前提交重点项目推荐表电子版和项目相关视频、图片、图表等可视化材料。推荐的重点项目按类别在表格中做好标注。

4.请使用移动硬盘、闪存盘报送或通过邮箱报送。邮箱:situkjc@163.com;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24-58104070

四、工作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本次项目征集工作作为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要加强与文物、住房城乡建设、文化和旅游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组织好本 级征集活动。要保证推荐项目的数量和质量,严把项目政治关、政策关、业务关。




                                   科技处

                                    2025年6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