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通告 > 正文

关于沈阳市社科联课题结项的通知

【来源:关于沈阳市社科联课题结项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4-11-11 】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立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市社科联关于申报研究基地课题的通知》《沈阳市社科联社会科学课题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将课题结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

2023年度社会科学立项课题(文化艺术实践创新类课题除外)、2023年研究基地课题、2024年研究基地课题。

二、结项条件

1.沈阳市社会科学立项课题结项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

2.除形成结题报告外,课题研究成果符合以下条件方可结项:

重点课题研究成果应在《沈阳市社科界对策建议专报》等内参刊发或在《沈阳日报》及以上报刊刊发或在北大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

一般课题、青年课题研究成果应在公开刊物发表或被党委政府、大型企事业单位等决策采纳。

以上成果须与课题密切相关,并在作者署名中包含课题负责人。

3.在结项评审前,重点课题研究成果在《沈阳市社科界对策建议专报》刊发并获市领导批示或在《辽宁日报》及以上报刊刊发或在CSSCI期刊公开发表的,课题结项免于鉴定并评为“优秀”等次;一般课题、青年课题研究成果在各类内参刊发并获领导批示或在《沈阳日报》及以上报刊刊发或在北大核心期刊发表的,课题结项免于鉴定并评为“优秀”等次。

4.作为重要结题依据,公开发表或报送有关部门的课题研究成果须有“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课题(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课题)及立项编号”等字样。

三、结项材料

1.结项报告书。结项报告书“正文”要求为研究报告或调研报告的中文成果,字数原则上不超过1万字。

2.课题提炼成果。要求独立成文,原则上3000字左右,对策建议部分不少于50%。

3.佐证材料。研究成果在内参刊发,或在报刊上公开发表,或被党委政府、企事业单位采纳,须提供佐证材料。

四、材料要求

1.对课题组的要求

1)纸质版材料。按“结项报告书”“课题提炼成果”“课题成果应用情况佐证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实名2册,匿名2册。封皮为“结项报告书”首页。所有材料均使用A4纸打印(复印)。

2)电子版材料。报送电子版(实名、匿名各1个文件夹)内容包括“结项报告书”“课题提炼成果”(word格式)和“课题成果应用情况佐证材料”(PDF扫描格式)。

※所有匿名材料均不得显示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称、工作单位,不公章。匿名材料出现以上信息的取消结项资格。

2.二级学院的要求

1)各学院要统一报送结项材料,把好材料审核关“2023年度社会科学立项课题”、“2023年研究基地课题”、“2024年研究基地课题”分开汇总报送)。纸质版材料按《统计表》顺序整理报送,每个人的实名材料与匿名材料放在一起。统一电子版文件夹格式为:

一级文件夹                                二级文件夹

2)要认真填写《统计表》,以学院为单位报送电子版(不要纸质版)。

3.报送时间

请于11月21日前,将结项材料的纸质版报送至科技处(东苑5号楼502),电子版打包压缩并标明单位,发送至电子邮箱:situkjc@163.com


联系人:关老师     电话:58104070


1.结报告书(实名)

2.结报告书(匿名)

3.统计表


科技处

  2024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