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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学校基金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来源:关于开展2020年度学校基金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04-07 】

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学校将于近期组织对2020年重大课题支持基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青年骨干教师科研基金进行结题鉴定,请各相关单位于截止日前按通知要求将项目鉴定材料统一报送至科技处

结题鉴定材料包括:

1.结题报告1份(纸质及WORD版)。

2.原申请书中考核指标和实际完成指标的对应表1份(纸质版PDF版)。

3.沈阳工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结题专家验收意见表2份(专家要求具有相关领域高级职称,纸质版及专家签字后扫描的PDF版)。

4.资产财务处出具的经费决算盖章1份(纸质版PDF版)。

5.佐证材料1份(纸质版PDF版不要提供与所研究项目无关的佐证材料,不要提供与结题标准不一致的佐证材料)。

结题材料按结题报告、专家验收意见表、佐证材料按顺序装订成一册,报送截止时间为411,请各单位统一发送电子版材料至电子邮箱,压缩包注明某某单位学校基金项目结题材料,压缩包内每个项目文件夹命名方式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58104070

电子邮箱:situkj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