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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评审专家库和建立青年人才库的通知

【来源:关于调整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评审专家库和建立青年人才库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03-15 】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央《关于加快推进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意见》,提高我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加快推进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队伍建设市哲社规划办决定调整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评审专家库,并建立青年人才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科范畴及推荐人数

涉及的学科专业包括马克思主义、党史党建、哲学、经济学、管理学、统计学、政治学、社会学、法学、城市学、人口学教育学、历史学、文学、新闻与传播学、文化艺术、民族宗教国际问题等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同一学科推荐评审专家、青年人才人数分别不超过3人。

二、入库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研究问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客观公正、学风端正,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没有项目造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

2.熟悉本学科领域的前沿和学术动态,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宽广的学术视野和较强的学术判断能力,对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具有较强的认识分析能力,对推动沈阳振兴发展的方向和目标有深入的理解和把握。

3.关心我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愿意参与并及时完成市哲社规划办委托的各项工作。

4.评审专家除具备以上三个条件外,还须具备正高级职称,主持完成过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两个省部级以上社科类科研项目,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资深专家可放宽到70周岁之内。长江学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及省社科基金评审专家、省部级学术带头人、二级教授或研究员、博士生导师、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主任等优先推荐。

青年人才除具备以上三个条件外,还须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近三年在其相关研究领域曾获得过国家、省社科基金、省教育厅、省社科联项目。

2入选全省、市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优秀人才

3近三年曾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3篇以上文章

4研究成果含内部研究报告对市级以上党政部门的决策曾发挥重要参考作用。

三、推荐程序

1.被推荐人本人认真填写《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评审专家、青年人才推荐表》《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专家、青年人才推荐汇总表》科技处核实每位推荐人选资料,并签署推荐意见上报市哲社规划办

2.审定入库市哲社规划办对各单位推荐的人选组织审核整理统计、学科分类和资格审定,研究确定入库名单

3.网上公布“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系统上正式公布。

四、入库使用

1.参与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解读,参与市委、市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重大事项、相关政策和各种发展规划和计划的研究、制定。

2.参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和年度课题指南的制定、立项项目的评审、研究成果的鉴定结项。

3.参与重大课题调研和应用对策研究等重点项目攻关

4.参与理论研讨、讲座报告、宣传宣讲等活动。

五、注意事项

请各教师于2023年3月20日11时前将《推荐表》报送科技处,《推荐表》《汇总表》发送至situkjc@163.com,电子版邮件名称请标明“****推荐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