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做好第十三届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组织申报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按照评选实施细则及相关办法,现拟推荐我校刘业峰教授申报第十三届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
即日起3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推荐人选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特此公示。
通讯地址:辽宁沈抚示范区滨河路东段1号
联系电话:024-58104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