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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 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来源:关于组织开展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 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2-10-03 】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计划项目管理工作,按照《辽宁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经研究,省科技厅决定对2020年度及以前年度立项的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计划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20年度立项且执行期满以及2020年以前立项申请延期的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

二、结题验收内容

项目任务指标完成情况,经费使用管理情况,成果取得情况,人才培养情况,社会经济效益及应用前景等情况。

三、结题验收方式

凡申请验收的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计划项目依托“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http://218.60.151.64)进行。

四、结题验收流程及要求

1.凡申请验收的省级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计划项目负责人,需按照要求及基金类别在线填报结题报告相关内容,并上传工作总结报告附件1、技术报告附件2PDF版项目经费决算表及说明(需要项目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附件3必要证明材料等。

2.2020年度及以前年度有省级财政经费资助的项目,各项目负责人在线填报、上传相关材料后,由初审单位进行审核并提交至业务处室,并正式行文报送项目结题清单等,对于申请结题验收的项目省科技厅将统一组织结题验收工作。

3.2020年度及以前年度省自然基金指导计划项目,各项目负责人在线填报、上传相关材料后,由初审单位进行审核并提交至业务处室,并由各初审单位组织结题验收工作,将结题验收结论及专家验收意见一并行文上报至省科技厅。

、结题验收的要求

1.在线填写《结题报告》截止时间为20221016

2. 项目负责人10月17日报送如下纸质材料1份:结题报告、原合同书中考核指标和实际完成指标的对应表(附件4)、工作总结报告、技术报告、PDF版项目经费决算表及说明(需要项目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验收专家意见书3份(专家3人,需相关领域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本校专家至多1人)附件5必要证明材料

所有材料按顺序统一装订一册,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工作邮箱sitkeyan@si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