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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信息光子技术”等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来源:转发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信息光子技术”等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2-04-30 】

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科技厅《转发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信息光子技术”等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详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严格对照通知要求开展项目申报工作。请有意向申报的单位6月6日将申报材料报送科技处204办公室。

科技处

2022年4月30日

转发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信息光子技术”等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近期,科技部印发了《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信息光子技术”等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2〕96号)明确由各地方科技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司局、原工业部门转制成立的行业协会、纳入科技部试点范围并评估结果为A类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及纳入科技部、财政部开展的科技服务业创新行业试点联盟负责组织申报推荐工作。为做好项目组织推荐工作,现将上述通知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有关单位按照科技部相关通知要求,认真、及时进行网上申报,并确保材料真实有效。

2.拟通过我厅进行初审推荐的项目,请各申报单位于2022年6月13日16时前,将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项目预申报书(网上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纸质,一式2份),报送我厅相关业务处室。我厅将梳理汇总后,确定最终上报名单。逾期将不予以受理。

3.对于推荐的项目,我厅将出具正式推荐函,并负责上报。

4.各重点专项对口业务处室及联系人:

信息光子技术“多模态网络与通信”、“区块链”、“微纳电子技术”、“先进计算与新兴软件”等重点专项,对口处室:信息处,联系人:谭冲,联系电话:024-23983192

附件:《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信息光子技术”等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