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项目(含美术创作资助项目、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已发布申报公告,不同类项目的申报要求见国家艺术基金官网。请各单位结合自身学科特点和研究基础,组织教职工积极申报。我校申报注意事项如下:
1.项目申报主体在规定的申报受理期内,通过国家艺术基金网站(http://www.cnaf.cn),登录“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管理系统”(http://shenbao.cnaf.cn/#/login)申报。
2.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的申报主体为沈阳工学院,美术创作资助项目、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的申报主体为个人。以单位为主体进行申报的项目,其登录名和密码请与科学技术研究部联系;以个人为主体进行申报的,自行注册进行申报,无须单位审核。
3.本次各类项目申报只需在网上提交相关材料,无须报送纸质材料。
4.各类项目申报所涉及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上一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收入支出决算表)、本年度1月份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位缴费信息),科学技术研究部可协助申报主体与相关部门申请。
5.各类项目从2022年4月15日起开始申报,至6月10日截止申报,逾期网络关闭,无法申报。申报相关材料于2022年6月10日前提交电子档(邮箱:sitkeyan@163.com)至科学技术研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