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指导计划项目的组织与跟踪管理工作,按照《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指导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现对2019年度立项的省自然科学基金指导计划项目开展年度总结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结范围
2019年度立项且执行期未满即未参加结题的自然科学基金指导计划项目。
二、报告内容
总结报告重点填报项目的执行情况、主要成果、人才培养、经费使用、合同指标完成情况等内容,总结取得的主要成绩和存在问题。
三、报送时间
请相关负责人将总结报告(见附件)一份于2021年12月3日前报送科学技术研究部。
联系电话:58104070
邮箱:sitkeya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