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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辽宁红色廉洁文化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来源:关于开展辽宁红色廉洁文化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1-04-29 】

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中央及省委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深入挖掘我省红色传统文化中的廉洁元素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省纪委监委机关、省社科联、辽宁日报社决定开展征文评选活动,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一、征文主题

辽宁红色廉洁文化与全面从严治党

二、征文对象

省内各高校、各级党校、各级党史工作部门、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基地、辽宁省社会科学学术活动基地等从事历史及党史党建研究、教学和相关工作的人员。

三、选题方向

1.中国共产党精神谱系在辽宁的传承、实践和弘扬;

2.辽宁红色廉洁文化的发展脉络与当代实践;

3.辽宁红色廉洁文化的精神内涵;

4.辽沈地域传统廉洁文化的挖掘与继承;

5.辽宁红色廉洁文化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地位和作用

6.建党以来辽宁在革命和建设中形成的各种精神(比如抗联精神、支前精神、劳模精神、罗阳精神)中的廉洁文化。

四、征文要求

1.征文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宣传导向,主题鲜明、观点准确、逻辑严密、文风朴实,具有一定的思想性、学术性和时代性。

2.征文须为本人原创成果,未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公开发表,严禁抄袭、剽窃他人成果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明,取消其参评或获奖资格,一切后果由申报者本人承担。

3.征文写作要规范,字数在5000字以内,注明作者信息(姓名、单位、职称、职务、职级、联系方式等),个人或集体均可署名,并提供“论文摘要”。

五、表彰奖励

省纪委监委机关、省社科联、辽宁日报社将组织专家对报送的征文进行评选,择优评选出一批思想性、学理性俱佳的研究成果(一等奖占申报数量的5%左右,二等奖占申报数量10%左右,三等奖占申报数量15%左右)。获奖成果将汇编成集。获一等奖成果作者有优先获批辽宁省社科联研究课题资格,推荐获一等奖成果在中国人文社会期刊AMI综合评价核心期刊《中国纪检监察》杂志、辽宁日报理论版及部分核心期刊发表。省纪委监委机关、省社科联、辽宁日报社联合印发获奖证书并将评审结果函告获奖作者单位。

六、个人提交的申报材料

1.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或相关职能部门)审查合格并盖章的《建党百年红色廉洁文化主题征文申报表》(附件1)纸质材料1份(实名1份,需盖章),电子文本2份(实名、匿名各1份,不需盖章)。

2.征文成果,纸质材料1份(实名1份),电子文本2份(实名、匿名各1份),参照《建党百年红色廉洁文化主题征文排版打印格式》(附件2)。

3.中国知网筛查报告,个人提交筛查报告纸质材料1份,个人要签名,科研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并盖章,重复率不超过25%。

4.各单位需提交《建党百年红色廉洁文化主题征文申报汇总表》(附件3)实名1份,电子文本1份。

七、报送程序及材料

各单位申报材料统一报送本单位审核,由其审核汇总后报送科学技术研究部。报送材料时,须将申报者的申报材料按《成果申报表》、个人筛查报告、征文成果、佐证材料由上至下顺序排放,并按《申报汇总表》录入顺序依次排好。材料上报不全或未提交电子文本的,不予参评。

以上征文相关文件及所需提交材料一律使用A4纸印制(封面不需胶装),每份单独于左侧装订,切忌将不同材料装订在一起。

八、投稿方式

征文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6月1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58104070

电子邮箱:sitkeya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