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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沈阳工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项目申报通知

【来源:2020年度沈阳工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项目申报通知 | 发布日期:2020-11-10 】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讲话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进一步提升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质量,推动高校加快构建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切实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按照学校对思政教师工作的安排部署,组织沈阳工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项目(以下简称“校思政专项”)申报,现将2020年度校思政专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请人应为我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申请人一般需具备中级级以上(含)职称。

二、本年度校思政专项申报,申请人可根据自身的研究专长,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讲话精神思政理论研究方向,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自行拟定研究题目。研究要围绕主题,突出重点,政治观点正确,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具有一定的理论创新点,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课题申请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个课题的申请(请课题申请人务必与参与人核实确定所在课题组情况,不符合此条者不能参与评审推荐)。课题组成员不超过2人且应有适当的职称梯度。同一项目(包括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已获国家、省、市社科、教育或科技部门资助的不得再申报。

四、校思政专项项目一般在1年内完成并提交结项申请。

五、课题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填写内容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即取消申请人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予撤项。

六、本专项课题的结项成果须在学术刊物(知网可查)正式发表论文1篇,经专家评审鉴定和学校审查合格后,可获准结项。以上论文发表时,须注明沈阳工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项目(课题编号)字样,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或项目资助字样。结项鉴定审核不合格者,将限期修改完善,仍未合格者将作撤项处理。凡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三年后方可申请新项目。

七、材料报送

2020年度沈阳工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份,《2020年度沈阳工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项目申报汇总表》电子版一份。“申请书”电子版请以项目负责人姓名+课题名称命名。上述材料及“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sitkeyan@163.com邮箱,要确保电子版与纸质申报材料一致,报送材料时间截止至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