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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抚示范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政策新闻发布会在我校召开

【来源:沈抚示范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政策新闻发布会在我校召开 | 发布日期:2024-03-29 】

3月28日,由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主办,沈阳工学院协办的“沈抚科创园”建设沈抚示范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政策新闻发布会在沈阳工学院隆重举行。出席此次活动的有沈抚示范区管委会示范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刘佳一行,以及来自央级媒体、省级媒体、市级媒体和其他媒体的新闻记者,同时还有高校院所及企业代表共计70余人。我校徐颖副校长、科技处刘业峰处长也参与了此次新闻发布会

会上刘佳副主任就沈抚示范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政策的编制背景和目的做了相关的介绍。发展改革局局长慈鸿钢就《沈抚示范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政策》政策作发布。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局长姚旭介绍2024年“沈抚科创园”建设重点任务和进展情况。此次出台政策举措以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为根本目的,瞄准产业技术创新主攻方向,聚焦成果转化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围绕支持科技成果挖掘,支持建设和布局概念验证中心,支持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孵化、中试等公共服务平台,支持前沿科技成果产出,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等方面,推出了23条支持科技创新发展的“干货”,着力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服务,打通转化通道,强化创新链和产业链、服务链、资金链对接,加快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政策措施在支持科技成果挖掘方面提出,鼓励高校院所技术转移转化中心建设,建设高水平的科技经纪人队伍,鼓励支持科技成果挖掘机构发展,为具有行业影响力和示范带动作用的机构提供运营补助和撮合服务补助。在建设和布局概念验证中心方面,重点引进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建设概念验证中心,为经认定的概念验证中心提供租金补贴、运营经费以及年度绩效评估奖励。在支持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孵化、中试等公共服务平台方面,对于引进并经认定的中试基地给予建设主体运营奖励和设备购置补助。在支持前沿科技成果产出方面,鼓励企业和机构承接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并给予研发补助和奖励;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基金,鼓励在示范区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进行投资。在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创新方面,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资产管理制度体系,鼓励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持股平台,对于到示范区开展创新创业的科研人员,可享受岗位聘任、 薪酬激励、考核奖励等相关政策。    

据介绍,按照2024年沈抚科创园建设行动计划,今年沈抚示范区将聚焦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成果转化体系建设、科技创新企业培育、创新人才团队引育、创新服务生态打造、改革创新示范引领六大工程确定的目标任务精准发力,推动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构建高效的成果转化体系,计划引进和培育250个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100家、高新技术企业90家,大力引进和培养创新人才,力争提供5000个以上就业创业机会,着力探索构建科创园运营和科技成果转化新模式。

沈阳工学院作为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内高校,将积极响应沈抚示范区科技成果转化政策,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落地。 一是搭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沈阳工学院将充分利用自身优势,与示范区内企业、科研机构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积极搭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推动更多优质科技成果落地。 二是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沈阳工学院将通过校企合作、人才引进等方式,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为示范区内企业提供更多的专业技术人才支持。 三是促进科研成果转化。我校将从多方面鼓励科研人员积极开展科研项目,推动更多高质量科研成果落地实施。同时,学校将进一步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政府引导、学校主导、企业参与”的产业化模式,加快推进产学研用融合发展。